“找涂料网”织处调监采问部理察并门措施查交组移取责

11月17日,记者从石家庄市政府获悉,继保定、衡水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后,今天石家庄出台了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16年11月17日至12月31日,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全市所有行政性机关及事业单位实行“朝九晚五”错时上下班制度。

    据气象部门预测,到年底我省污染气象条件仍然不利,极易形成连续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9月中旬以来石家庄市连续出现多个重污染天气,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位持续倒退,完成全年PM2.5浓度下降10%的考核任务极其艰难。为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市政府研究决定,利用从现在到年底仅有的45天时间,全市开展一次大气污染防治利剑斩污行动。

    为确保完成2016年PM2.5年均浓度不出现“不降反升”问题,并力争完成省政府下达的PM2.5年均浓度下降10%的目标任务;确保到年底前不出现AQI日均数值500以上的“爆表”天气,这两个工作目标,石家庄市将采取14项工作措施:一是对火电企业实行“以热定电”,最大限度减少火电企业发电量。二是除承担居民供暖和保民生等重点任务的生产线外,全市所有钢铁、水泥、焦化、铸造、玻璃、陶瓷、钙镁行业全部停产。三是对全市制药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等行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原则上所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序全部停产。特殊情况不能全部停产的,需报经市政府批准实行限产减排。四是非承担居民集中供暖任务的20蒸吨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燃煤茶浴炉及花房、苗圃、蔬菜大棚、畜牧生产设施等未采用清洁燃料的燃煤设施一律停止使用。五是凡是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涉气企业一律停工,非民用燃煤设施一律停用。六是未经市政府批准,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一律禁止建筑物拆除、道路开挖、混凝土搅拌及土石方、喷涂、焊接、切割等具有扬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施工作业。市住建局负责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所有房建工地须采用密目网从底到顶全密闭防尘措施。以柴油为动力的工程机械一律不得使用。七是未经市政府批准,市区三环内、各县城建成区、新华区学府路(友谊北大街—柳荫街)段,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八是全市所有露天矿山、采砂、石材加工、砂石料加工等行业全部停工停产。九是主城区实行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十是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全市所有行政性机关及事业单位实行“朝九晚五”错时上下班制度。十一是严查“黑加油站(点、车)”,严禁销售低于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及普通柴油。十二是各县(市)、区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停限产企业、施工工地及其他重点污染源,都要明确一名县级领导和一名乡科级领导分包,并实行24小时专人驻厂(场)监管制度。市属基础建设工程由市直牵头部门驻场监管。十三是严厉打击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和烧山、烧荒等露天焚烧行为。十四是加大对省控点的管控力度。各县(市)、区在大气污染治理上要与主城区统一标准,要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突出做好扬尘治理、秸秆垃圾禁烧、型煤推广、淘汰劣质煤、打击偷排偷放、严管重点污染源等工作。市环保局(气水办)要对明显高于国控点平均浓度值的县(市)、区分析查找原因,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给予严厉问责,切实解决省控点浓度值长期高于国控点平均浓度值的问题。

    据悉,在利剑斩污行动期间,将从市直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17个工作组,分别由一名县级领导带队,进驻省控点所在县(市)、区开展工作,重点督导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每天下午5:00向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气水办上报督查情况。实行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制度,并确保做到“令行禁止”。

    同时,对全市所有国、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实行24小时监测制度,当某一点位1小时平均值超出周边最近的3个点位(含其他市的相邻点位,下同)30%以上时,向点位所在的县(市)、区发出指令,要求立即排查原因;对连续2个及以上小时平均值超出周边最近的3个点位30%以上时,向点位所在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发出指令,要求立即排查原因,同时向驻县(市)、区的市工作组发出指令要求进行原因排查。凡是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点位数值异常升高的,一律严肃问责。

    对各县(市)、区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凡出现“不降反升”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对相关领导予以问责,同时对辖区内国、省控监测点位日均AQI数值达到500及以上的,要对有关领导及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并移交监察部门调查问责。实行违法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存在偷排偷放问题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加大检查频次。把企业是否达标排污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对偷排偷放的,依法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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