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苑小区地下车库环氧树脂自流坪工程(二次)招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滁州市 | |
项目名称 | 金陵苑小区地下车库环氧树脂自流坪工程(二次) | ||
发布时间 | 2016年10月11日 | 截止时间 |
项目编号 | czgc201610-011-01 | ||||
工程名称 | 金陵苑小区地下车库环氧树脂自流坪工程(二次) | ||||
工程地点 | 滁州市金陵苑小区 | ||||
招标单位 | 滁州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资质及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 2、自2013年1月1日至开标日,投标人须承揽过单项合同施工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环氧树脂自流坪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5、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工程规模 | 估算价约130万元 | ||||
招标范围 | 按交易文件中所有内容 | ||||
发布时间 | 2016年10月11 日 | ||||
信 息 内 容 | |||||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滁州市金陵苑小区,包括约15719平方米的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和1073平方米的车位标线施工 | |||||
标包划分 | 一个标段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项目款支付方式 | 详见交易文件 | ||
投标保证金:2.6万元,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1、 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47 2、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滁州中行营业部 帐 号:175228931162 3、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帐 号:34001739008052504778-1060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金陵苑小区地下车库环氧树脂自流坪工程”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禁止使用结算卡转账,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 |||||
交易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10月 12 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交易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 请于 2016 年10月 17 日17 时前在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招标人将在 2016 年10月 18 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报名或领取交易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投标人加密锁的序列码或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6、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7、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9、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投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10、从2015年1月1日起,投标人被市重点局违约处罚两次及以上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资格,且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 王芳; 联系电话:0550-2199992、2199996 地 址: 滁州市会峰西路72-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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