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原法院楼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原法院楼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延经项发【2016】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川县政府机关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延安方逸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川县城内。
2.2工程规模:拟对原法院楼办公用房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包括:墙体维修及涂料工程5963㎡,水、电、暖改造及安装等相关工程。
2.3计划工期:40天。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项目估算价:99.6万元。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施工标段: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企业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件、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各一份,业绩(2013-2015)年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两份,县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
5.2请投标人于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延安市宝塔区新新花园小区1号楼1-1502室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址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川县政府机关事务中心
联系人:张庆庆
电话:18691119266
招标代理机构:延安方逸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成
电话:1535398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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